弃吴钩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牛文小说网www.boobellapersians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蜜合色旗袍穿在孟婉秀身上意外合适,玲珑身段,肌肤赛雪,露出藕臂白得晃眼。她的身子仿佛天生不该藏进普通的袖袄里,合该由旗袍裁剪出来。

只是旗袍的主人总爱低眉顺眼,有些怯懦。故而,尽管孟婉秀身材顶好,远赛过其他女人,也没能将旗袍的优雅与媚而不俗穿出味道。

孟婉秀眉毛淡秀,眼睛如盈盈一痕水,长相偏古典美人,温婉端庄。

可这样的长相,放在时下来说,美则美矣,却毫无灵魂,不够时髦,也不够新派。

她不习惯穿旗袍,也不喜欢。不过这是傅羡书头一次带她来上等舞场,他让她穿,孟婉秀只好听话。

傅羡书是她的未婚夫。

两个人婚约定在傅羡书十二岁那年,那时候,孟婉秀也方才九岁。

孟家是书香门第,祖上出过状元郎,在无锡是有些名望的,与傅家世交。

孟婉秀是家中最小的女儿,性子合名,温婉灵秀,知书达礼,因此很得傅羡书的母亲欢心。

两家父母作主,定下了这桩婚事。

以前讲得好听,她与傅羡书是金童玉女,门当户对的好亲事。可现在潮流变了,这样的婚约改名叫“父母包办”,是“封建”的,跟孟婉秀这个人一样,顶不时髦,顶不新派。

这事放在任何男人身上都无足轻重,但不该与傅羡书挂上钩。

他留洋五年,知识渊博,讲外语没有一丝口音,回上海不到半年,就将傅家原有的纺织厂扩建两倍,又在最豪华的地段盘了个绸缎门面,专做上等人的生意。

孟婉秀不懂商道,只是听傅母有话学话,讲纺织叫轻工业,做不成大气候,傅羡书并不满足于此。

让路边的小叫花形容傅羡书,那也是现在新文化尖尖上的人,怎么也不该跟“包办婚姻”、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”这样的旧词挂上钩。

她的存在,对于傅羡书来讲,就是个笑柄。

孟婉秀不明白,他为什么带她来这种场合。

他放她坐在黑丝绒沙发上,给她点了杯白兰地。她不敢喝,并拢着膝盖乖乖坐着,像个蜜合色的玉雕像。

他在谈正事。

她不懂,就沉默。

身侧的傅羡书,穿着挺括的黑色西装,肩宽得像高高的山,看似英俊风流,唇边含着温和的笑,可黑漆漆的眼睛锋锐又凌厉。

他好讲话,也不好讲话,阴晴不定的,谁也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高辣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明珠在匣

明珠在匣

北庭暮雪
卫明姝从小便知人情冷暖。 父亲不得重用,大兄从小体弱,是人都来卫家门前踩上一脚,曾经受过恩惠的亲戚也落井下石。 后来她才明白求人不如求己的道理。 于是学了一身察言观色的好本事,在京城
高辣 完结 64万字
沦陷黑月光

沦陷黑月光

请叫我山大王
晋江>
高辣 连载 50万字
花骨朵

花骨朵

豆米儿
她乖巧,听话,像橱窗里的jg致美丽的洋娃娃。 这样的她有一天却对秦朗说:“哥哥,我要把你变脏,和我一样脏。”秦朗笑,清风霁月,无限宠溺,“妹妹,乖。”排雷:1nv主是病娇,很坏也很渣。男主深情,但男主bnv主变态。男nv主同父异母,有血缘,介意慎入。? ? ? ? 21v1
高辣 连载 0万字
边界线(骨科养成系)

边界线(骨科养成系)

lime
最近迷上骨科文,想写点练练手,第一次写文笔难免稚嫩生涩,介意者绕过,因为节操需要一点点的丢掉(捂脸)。你们也可以在评论区指点一二,提升我的写作水平。陈垚≈陈淼做什么事都需要界限,可爱陈淼,陈垚没有界限。他爱她,他们是亲人亦是爱人。男主很变态,从小就觊觎妹妹的身体。女主很乖属于很听哥哥的话。走肾不走心,情节就可能没有(捂脸)
高辣 连载 4万字
她死后,冷冰冰的权臣一夜白头

她死后,冷冰冰的权臣一夜白头

慕绵绵
【非虐文温馨无逻辑看过方知合不合胃口】一朝穿书,花昭被抹记忆,沦为给女主送金手指的工具人不说,还成为反派权臣那臭名昭著又早死的原配夫人。 好在她恢复记忆,及时止损。 女主的金手指?不好意
高辣 完结 76万字
精液灌满小嫩穴(高H)

精液灌满小嫩穴(高H)

神红火
带点剧情的小黄文
高辣 连载 5万字